資產(chǎn)租賃項目頻道
南平市延平區(qū)東溪路4號(一層4-10號維修車間)招租
標的名稱  | 南平市延平區(qū)東溪路4號(一層4-10號維修車間)招租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項目編號  | NPCJ(Z)20201102-A122#2  | 掛牌價格(元)  | 252000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掛牌起始日期  | 2020年11月19日  | 掛牌期滿日期  | 2020年12月2日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標的所在地區(qū)  | 福建南平  | 掛牌公告期  |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一、出租方承諾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本出租人向南平市產(chǎn)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請,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招租,由南平市產(chǎn)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開發(fā)布招租信息并組織競租。我方依照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: 3.我方所提交的有關招租標的相關材料,內容真實、完整、合法、有效,不存在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;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,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(guī)行為,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,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(jīng)濟賠償責任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二、標的基本情況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租賃標的名稱  | 南平市延平區(qū)東溪路4號(一層4-10號維修車間)招租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(可另附表)  | 標的概況  | 租賃期(年)  | 3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地理位置  | 南平市延平區(qū)東溪路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租賃面積約(㎡)  | 280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租金支付方式  | 租金按月支付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租金遞增方式  | 無遞增  | ||||||||||||||||||
裝修期限  | 無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年租金底價(元)  | 84000  | 承租押金(元)  | 3個月租金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交易保證金(元)  | 21000  | 是否設置原承租人優(yōu)先權  | 否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報價方式  | 網(wǎng)絡動態(tài)報價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重要信息披露  | 1.租賃用途:法律法規(guī)范圍內經(jīng)營,不得從事餐飲行業(yè)。 2.為便于競買人計算面積單價,網(wǎng)絡競價以年租金底價進行報價,最終成交價以年租金的最高報價×租賃期限。 3.裝修情況:簡易,以實際現(xiàn)場看樣為準。 4.起租時間:自新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。 5.具體事項以與出租方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為準。 提示:以上標的概況由出租方提供披露,具體項目標的狀況以現(xiàn)場看樣和相關文件的數(shù)據(jù)為準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三、出租方基本情況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出租方基本情況  | 出租方名稱  | 南平市供銷運輸公司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
注冊地  | 福建南平  | 組織機構代碼  | 91350700157023665E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注冊資本(萬元)  | 伍拾壹萬貳仟圓整  | 企業(yè)性質  | 集體所有制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出租行為批準情況  | 監(jiān)管機構名稱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批準單位名稱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批準文件文號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批準文件類型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四、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|  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主要交易條件  | 價款支付方式  | 分期付款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
與租賃相關的其他條件  | 1.合同履約保證金:3個月租金(保證金不計息)。 2.租賃期內,承租方須自行協(xié)調周邊鄰里關系,服從出租方管理的各項規(guī)定。 3.租賃期內,承租方有責任維護房屋內已有設施。 4.承租方經(jīng)營維修業(yè)務過程中,該租賃標的的水、電設施由承租方自行維護使用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承租人資格條件  | 1.資信良好的境內企業(yè)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。 2.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、支付能力。 3.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用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保證金的設定  | 金額  | 交易保證金應交21000元人民幣(或等值外幣) 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
交納時間  |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交納方式  | 銀行轉賬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競價保證金、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| 開戶名稱:南平市產(chǎn)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:興業(yè)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:1920 1010 0100 073128    | ||||||||||||||||||
保證內容  | 1.意向競租人在公告期內到我交易中心網(wǎng)站競價大廳頁面自行辦理意向登記手續(xù),并通過網(wǎng)上/線下交納交易保證金。經(jīng)我中心審核后通過短信方式通知向競租人,競租人自行登錄競價大廳頁面報價系統(tǒng)進行競價,按價格優(yōu)先、時間優(yōu)先原則確定最終買受人。 2. 競租人須以不低于掛牌價應價(有其它競租人應價則本義務自動免除)并按規(guī)定與交易中心、出租方簽訂成交文件的,否則交易保證金將不予返還。 3.網(wǎng)絡競價成交,承租方應于租賃標的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到南平市產(chǎn)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《競價結果通知單》并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傭金等相關費用;承租方應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后2日內到南平市產(chǎn)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《成交確認書》。 4.競租人、承租方發(fā)生下列任何情況之一時,組織方將取消其報價資格或承租資格,其繳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。 (1)所有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標的動態(tài)(或一次性)報價但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時; (2)競租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租人協(xié)商、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; (3)競租人對出租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,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,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; (4)承租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(tài)報價結果通知單、成交確認書和租賃合同等相關文件的; (5)承租方在資格審查期間或競價成功后,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(包括租賃標的質量、現(xiàn)狀等)或其它形式提出異議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的; (6)本次報價等文件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 5.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(shù)據(jù),以產(chǎn)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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處置方式  | 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。  | ||||||||||||||||||
掛牌信息  | 掛牌公告期  |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
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|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,按(5)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,最多延長(52)個周期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| 1.企業(yè)法人單位:a、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原件);b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(原件);c、受托人的身份證(原件)(注: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);d、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;e、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。 2.自然人:a、競買人身份證(原件);b、受托人的身份證(原件)(注: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);c、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。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其他附件  |  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
五、聯(lián)系方式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|||
交易機構聯(lián)系人  | 鄭先生、嚴女士  | 交易機構聯(lián)系電話  | 0599-8849565、8860838  |    | |||||||||||||||
		      
    	
							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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